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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良性互动型关系,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陈丛霖  发布时间:2021-11-22 10:45:37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漳州市开展比改革亮点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同时为做好迎接省发改委年底营商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相关准备工作,长泰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召开“构建良性互动型关系、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座谈会。福建远大联盟(长泰)律师事务所、福建洞明律师事务所、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福建芈泰律师务所、福建慎一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代表参加座谈。长泰法院副院长王恺丰、区司法局副局长李福山及法院内设庭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律师代表就诉讼服务、企业用地、失信“红黑名单”、中小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提出建议,三方就法院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工作展开讨论,彼此交换了意见,凝聚了共识。

法院分管领导指出:

法院服务区域营商环境的相关做法,提出法官与律师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切实发挥法律共同体作用,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好、贯彻好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三个规定”,构建法院、司法局、律师“亲、清”的良性互动关系新平台,共建长泰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局分管领导指出: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工作者,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也是促进营商环境水平提升的中坚力量。可以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开门纳谏可以常态化,每年举行一至两次,加强法官与律师的交流合作,通过以案说法、送法进企业等,引导老百姓、引导企业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树立核心价值观,理性表达诉求,合法行使权利,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陈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