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泰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长泰法院代理院长蔡小兰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近年来:
长泰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上级法院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以来,我院审结民商事案件796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77件,调解撤诉61.51%,一审服判息诉率91.98%。上述主要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今年生态环境审判庭被漳州中院评为先进集体,“增殖放流”江河修复模式获优胜项目。
今年我们迎来建党百年华诞,也是民法典实施元年,长泰法院将按照区委“爱长泰 美长泰 兴长泰”的要求,持续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创新工作举措,为长泰高质量发展先锋的定位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
下一步:
一融入发展大局,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建设,牢牢把握民事审判正确政治方向。
二加强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三锐意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司法功能。继续解放思想、拓宽思路,针对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营商环境、诉调对接方面的难点、堵点,寻求破解之道。
四落实“三便”原则,夯实法庭基层基础。深化人民法庭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三便”原则,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需要。
五强化诉源治理,凝聚合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大代表的动议下,争取在党委政府支持,引入各方纠纷化解力量,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法院+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大治理格局,让更多纠纷解决在基层。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开展生态保护审判,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民事审判队伍,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提出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加强民事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爱岗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司法公正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民事办案质量效率。要健全审判质量保障机制,要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特邀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决纠纷方式作用,努力实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三、坚持以民为本,优化民事诉讼便民措施。要切实为群众参与民事诉讼提供司法便利和优质服务,广开民事纠纷立案之门,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作用,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发挥速裁庭快审快结优势,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事审判司法环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逐步提高守法、用法意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审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