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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建设|长泰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一站两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22 10:36:00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漳州市长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一站两中心”暨长泰区人民法院“金融调解速裁执行中心”揭牌成立。长泰区政府副区长王洵、区法院院长蔡小兰为“一站两中心”“金融调解速裁执行中心”揭牌,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泰区支行及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揭牌仪式

“一站两中心”是指长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涉农金融审判与司法服务中心、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一站两中心”和区法院“金融调解速裁执行中心”的成立,将打造线上线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立健全非诉讼金融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仲裁+公证债权文书先行”“人民调解+司法”“诉讼调解+司法速裁+案件执行”“线上化解+电子送达”的全流程多元解纷机制,对一定金额内的小额纠纷进行快速处理。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司法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涉农金融审判与司法服务”作用,及时通报金融风险评估、金融审判、群体纠纷等情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成立金融执行组,提高银行业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强化司法与监管之间的信息共享、相互配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持久稳固的法治保障。

座谈会

长泰法院召开金融多元化解“一站两中心”工作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泰支行、各在泰金融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上,长泰法院通报了近年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银保监分局、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签订的《关于完善漳州市县(区)一体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建设“一站两中心”的备忘录》。与会人员围绕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长泰区支行《关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共同研究如何推动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就当前金融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分析交流,并对下一步如何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沟通联络渠道等提出意见建议。

建立机制

一是调解员轮值机制。“一站两中心”组建金融特邀调解员队伍,由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选派兼职调解员,建立金融调解工作群,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开展金融纠纷诉前交叉调解工作。

二是快立快审机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金融案件,适用一审终审的小额速裁、支付令等程序,简化审判流程,减轻当事人讼累。

三是涉金融专项执行机制。完善涉金融执行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做法,着力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题,有序对接破产程序,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四是线上送达调解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智能化手段,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电子送达、线上调解,进行音视频调解录制,促进金融纠纷化解提质提效。

五是同质化解纷指导机制。针对同类型金融纠纷、银行保险消费者纠纷的特点,开展同质化案例的法律特征、规范要求、调解方法等指导培训,提升“一站两中心”的工作效能。


 
责任编辑: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