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一上班,当事人邓某某就已在长泰法院执行局等候向涉企执行小组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这是怎么回事?
回顾一下案情,在申请执行人邓某某与被执行人福建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在涉案工程结束后未及时将水泥工程款249315元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涉企执行小组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做出执行裁定书,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并向被执行人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可未收到反馈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瓶颈时,涉企执行小组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时,告知其多方面去了解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到期债权等其他财产线索。申请人反馈被执行人在漳州市长泰区某建设有限公司有已结算完毕待发放的工程款,并提供相应证据。为此,涉企执行小组在审查后立即制作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发给该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法定期间内既未主动履行也未提出异议。因此,涉企执行小组经合议后将漳州市长泰区某建设有限公司列为本案第三人予以强制执行,第一时间将涉案款项强制扣划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至此完美收官。
执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强制执行是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不止需要执行法官及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也要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提供各种确切线索,双管齐下,才能取得更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