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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长泰法院“驾校法庭”又开庭了!
  发布时间:2022-11-29 08:07: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泰法院设于漳州交警驾考中心的巡回法庭再次开庭审理五起醉驾案件,醉酒开车的蔡某等五人均被当场判刑,在旁听席的“准司机”们接受了一场法治的洗礼。

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张某、谢某、叶某、陈某五人均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被抽血鉴定检验,五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31.20mg/100ml、178.11mg/100ml、143.4mg/100ml、208.38mg/100ml、137.03mg/100ml,结合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及相应的悔罪表现,法庭当场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五被告人二个月至三个月十五天不等拘役刑并各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向在场的学员发放《拒绝酒驾倡议书》,倡导广大学员争做“拒绝酒驾醉驾”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垂范者。

学员们纷纷表示,法庭审理现场确实震撼人心,醉驾犯罪只在一念之间,自己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坚决做到“不酒后开车”,争做一名守法好公民。

长泰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施晓娟释法中说到:“通过巡回开庭、集中速裁审理五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以案释法,警醒新领证的驾驶员们要遵纪守法拒绝酒驾;另外还进行倡议书的发放,倡议我们的驾驶员朋友们,作为拒绝酒驾的践行者,我们一定要做到拒绝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今年来,长泰法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针对醉驾行为屡罚不止,面向未来的驾驶员群体精准普法,通过在驾考中心开展巡回审判、相关人员现身说法直观的方式,用真实、身边的案例向驾考学员们普及交通法律法规,警示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为“准司机”们扣好驾驶生涯的“第一颗扣子”。


 
责任编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