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一图读懂长泰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1:17:0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2月27日,在漳州市长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小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2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截止12月20日,共受理案件4451件,办结4171件,结案率93.7%,法官年人均结案175.3件。连续三年位列区直单位分类综合绩效考评前三名,3个集体及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坚守政治原则,在践行初心使命中筑牢绝对忠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并实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建立“导学+自学”机制,组织原文读书班16场、专题研讨13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发挥新媒体矩阵优势,开辟“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专栏,增设户外宣传版面,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村居、企业开展宣讲活动6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借助漳州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干警参观革命历史展览馆,激发勇毅前行精气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谋划推进法院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建院”理念,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15次,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期完成区委巡察整改任务,133条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0项。

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打造“金色天平映龙津”党建品牌为主线,完善党建教育基地建设,全方位展示党的建设工作成果。举办“一庭一品”汇报展示会,12个司法品牌登台“亮相”,以品牌效应带动质效提升。规范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院领导带头上专题党课5场次。认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制定惠民举措10项,办实事48件。3个支部获评四星级以上党支部。

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行宪法法律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法律职务任免、报告工作情况4次,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妥善处理人大交办信访件2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人民团体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生态司法专题调研,及时办复委员提案1件。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23人次。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18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70.4%,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779份,网上直播庭审436场。

二、全力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司法担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中心,发布《涉企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联合区营商办推出十条护企措施。创设“涉企纠纷一体化解”机制,由兴泰法庭集中审理长泰区所有涉企民商事案件,实现涉企案件“保、立、审、执、破”全流程“一门办理”,“135”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全省、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联合开发区建成“法智助企”可视化服务平台,集成在线诉讼服务及司法大数据统计功能,推动涉企司法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拓展。推进“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改善提升,审结买卖合同案件303件,平均审理周期45天,同比缩短29.6%,审结破产案件7件,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司法助力盘活闲置土地做法在《八闽快讯》上刊载。

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创新发展。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以被授予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权为契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设立巡回办案点,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动调解,畅通“全在线”诉讼通道,5月以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5件,调撤率68%,在线诉讼适用率77.4%。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结首例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依法行政“双提升”。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金融审判“一站两中心”及“金融调解速裁执行中心”,推行风险联防、多元解纷、司法速裁等全流程一站处理模式,高效审结涉金融案件376件,追回不良贷款5561万元,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积极响应全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130余人次下沉核酸检测、高速执勤、心理疏导等防疫一线,抗疫工作成效在省法院《每日快讯》刊载。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171件,灵活采用“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执行、保全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网上办案,共网上立案993件,网上开庭、调解128件,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司法责任。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5件,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判处被告人支付生态修复相关费用5.8万元,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连续七年开展“增殖放流”江河修复活动,升级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联合长泰生态环境局等12家单位,签订《长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案件协同化解等五项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深化生态司法服务品牌。

三、依法履职尽责,在捍卫公平正义中展现司法作为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28件,审结208件,结案率91.2%。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审结涉恶案件1件7人。保持惩治涉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26件46人,对以“养老投资”为诱饵实施诈骗行为的被告人林某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震慑了诈骗犯罪行为。审结盗抢骗、黄赌毒、危险驾驶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36件156人,夯实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0件16人,选任两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76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贯彻实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受理民事案件2322件,审结2144件,结案率92.3%,调解撤诉率53%,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审结涉住房、教育、消费等案件98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06件,促进和谐劳资关系。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47件,同比下降26%。审结民间借贷、合同类纠纷1443件,引导群众强化契约精神。加强司法拥军工作,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97件,准执率100%。执结行政处罚非诉案件49件,到位标的金额83万元。主动对接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法院,举办跨区府院联席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依法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成立吴田山矿山综合治理司法行政调处中心,选派专业法官全程参与吴田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为土地确权、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建言献策,经验做法入选《漳州法院服务重点项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专刊》。

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执行结案2016件,执行到位金额1.31亿元。拓展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用,查封房地产45处、车辆173辆。优化司法网拍模式,淘宝拍卖成交14件,标的金额891万元,推动执行财产公开高效变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执结涉民生案件171件,执行到位金额1059.8万元,帮助农民工兑现工资271.3万元。仅用时18天为董某及家属追回工伤赔偿款69万元,切实帮助弱势群体拿到“真金白银”。依法惩戒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1人,对1369人采用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移送并判决拒执罪2件2人,有力督促“老赖”履行义务。

四、坚守人民立场,在力行民之所盼中传递司法温度

优化群众诉讼体验。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运用12368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指尖上的便利”,打破传统模式对诉讼服务的时空限制,实现立案、送达、庭审、调解等全流程“全网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同步推送重要审判环节流程信息,方便当事人对案件进展的即时感知。修订《诉讼费缴退费办理细则》,提高退费工作效率,今年来共完成诉讼费主动退费523.8万元。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推出自助阅卷、无需提供生效证明等10项便民举措,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深化诉源减量工程。构建分层过滤递进式解纷体系,设立7个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促使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万人成讼率持续下降。今年来,共诉前调解1438件,调解成功率78.2%。全省首创“法院+驾考中心”共建模式,联合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拒绝酒驾”活动,共同推进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案件诉源治理,危险驾驶案件数同比下降53.9%。创新劳动争议示范裁判机制,协调某化工企业与劳动者34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关联的100余件案件成功达成诉前和解,为化解劳动争议群体性诉讼提供新范式。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治重化积”工作,建立院领导包案化解机制,与信访部门、乡镇等开展会商8场次,召开听证会1场,完成“国重件”清零目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14.4万元,减免缓交诉讼费用8.4万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关注《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法实施,组织法院开放日、“法律七进”活动12场次,“两微一端”发布普法宣传203篇。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法治赋能乡村振兴。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涉农案件244件。妥善化解厦门某旅行社与湖珠村鼓鸣岩景区合同纠纷案,为双方后续合作扫清障碍,获当事人一致好评。开展乡村振兴大走访,深入挂钩村、社区摸清人口结构、治理情况等现状底数,推动司法服务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主动对接“甘寨模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岩溪镇、开发区、旅游区选派调解员进驻法庭,诉调对接更加顺畅,诉前化解纠纷294件,助推乡村治理水平提升。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深化自我革命中锻造法院铁军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在区委支持下顺利完成班子成员及9个内设机构正副职调整配备,提拔晋升职务职级24人,释放改革效能、激励干事创业。健全司法责任体系,推出“四类案件”监管工作细则24条,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快“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组建速裁团队2个,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1.3天,同比缩短43%。院庭长带头办案2812件,占结案数67.4%。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专业法官会议16场,严把案件质量。

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79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擂台和“流动红旗”评选活动,组织庭审观摩8场、案件交叉评查43件、推选精品文书7件,全方位锻造干警综合素能。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平稳开展人员轮岗交流19人次,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开辟青年干警培养“快车道”,举办“泰法青年说”研习班11期,选任10名青年干警担任部门副职。注重应用法学研究,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2篇,1篇论文获国家级奖项并受邀研讨发言,4篇论文获省级奖项,获评全市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与锦溪社区组建“党建联盟”,开展共建活动7次。连续六年到林溪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6.2万元。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扛起卫生片区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卫生清洁、秩序督导等志愿服务31次。保持过紧日子状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抓手,推动水、电耗能同比下降。倡导昂扬向上法院文化,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拍摄院庆视频、举办集体生日会,用满满的仪式感增强职业尊荣感、工作向心力。干警自主拍摄“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短视频,展现爱党爱国情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届中考评。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法院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职,接受“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4次。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及时办理检察建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综合运用审务督察、“清风”系统等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28次,及时纠正不规范服务行为,给予批评提醒8人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时如实填报“三个规定”1040次,有情况报告11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出台查纠整治“躺平式”干部工作方案,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2023年工作计划:

一要高举旗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要胸怀大局,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三要奋勇争先,持续推动法院行稳致远。

四要心系群众,努力做好司法为民答卷。

五要强基固本,着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