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漳州中院《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比拼行动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为长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3月20日,长泰法院召开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巧青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洪志荣、政治部主任梁木彬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共分三个议程,一是传达漳州中院《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比拼行动实施意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比拼行动考评实施细则》以及《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二是通报2022年及2023年1-2月长泰法院营商环境相关指标数据,聚焦2022年短板弱项,逐一研究部署;三是分析落实《关于做好长泰法院营商环境指标(执行合同)提升的通知》,对各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联络员职责进行工作分工。
下一步,长泰法院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整体意识,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组织领导,依法推进。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坚持整体协同、聚力攻坚。要按照全院统一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配合,切实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三是坚持对标对表,落实为要。要对标对表营商环境指标数据,科学运用督导方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细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举措,促进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显著改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