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4月26日,宁德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详细解读《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把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妥处理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安排,明确工作措施、节点和步骤,稳步推进各项任务,全力打造“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宁德样板。要强化部署落实。将“宁人息事”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无讼”品牌培育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方案》
01出台背景
党中央历来重视无讼工作,特别重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并形成了许多经验做法、特色品牌。“无讼”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诉源治理减量工程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品牌,这些品牌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真正做到了同中华法系中的无讼文化相得益彰。在全市部署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也是回应时代需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同题共答、践行诉源治理和“三争”行动的需要,更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
02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与各方协同相结合,形成党委主导、部门主管、乡镇(街道)主抓、村(社区)两委主办的工作链路;坚持德法兼治与综合施策相结合,着力构建“调解赶早、非诉挺前、预防在先”的治理秩序;坚持依靠群众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打造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分流跟踪化解的工作闭环;坚持创新驱动与数智赋能相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指尖上”的高效便捷解纷服务。
03工作目标
无讼乡镇(街道)、无讼村(社区)创建周期为三个自然年度。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成讼”的“四不目标”,方案要求:2023年底,无讼乡镇、无讼街道等占比不低于30%,无讼村、无讼社区占比不低于45%;后面两年(2024年、2025年),无讼乡镇(街道)、无讼村居(社区)等占比按15%递增。
04创建标准
“无讼乡镇(街道)”评选制定了12项指标,对“无讼村(社区)” 评选制定了6项指标,并规定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对于达到90分以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给予“无讼乡镇(街道)”“无讼村(社区)”命名。
其中,万人起诉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核心指标,在平安福建考评中作为减分事项对下进行考核,亦成为本方案验收无讼乡镇(街道)、无讼村(社区)的重要考核指标。
05工作举措
从加强乡镇(街道)解纷功能、加强村(社区)自治自解、加强行业部门协同发力3个方面细化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和工作措施。
全市上下要在推动诉源治理、诉非联动、诉调对接上用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千方百计让纠纷止于未发、止于未讼、止于未访。
06重点参与单位
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工商联、总工会、妇联、侨联、宁德银保监分局。
宁德法院将提升站位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标准、严要求、细措施,全力以赴履行好“宁人息事”无讼创建方面各项职责。明确责任抓落实,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岗、明确到人,针对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梳理高频诉讼成讼原因,将纠纷化解在源头,不断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完善机制抓落实,巩固拓展法院系统“一站式”建设成果,推进“诉服村村通”工程建设,扩大基层解纷和服务网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推动诉源、执源和访源三个维度协同治理,探索诉执访三源治理制度,创新推广“宁好”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确保万人起诉率稳居全省最低,实现“枫”景这边独好,为打造一个息事宁人的美丽家园、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