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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聚焦这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6-01 10:29:35 打印 字号: | |


5月3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建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法院近年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围绕法治保障,着力能动司法,少年审判“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功能更加凸显

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面准确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福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将少年审判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我为群众办实事”、完善民生权益保障机制、打击整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举措的重要内容进行谋划部署和推动。2021年以来,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等多份政策性指导文件。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手段综合。这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变更或撤销未成年人监护资格、事实孤儿的救助、特殊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代为起诉等多个方面,案件审理实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依托“政法一条龙”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与公安、检察及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对接机制,严格落实指定辩护、法定代理人到庭、合适成年人到场、庭前社会调查、个别化量刑、法庭教育、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等制度,在程序上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充分发挥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和人民陪审员的引导作用,在刑罚适用上做到既注重坚持依法从轻减轻原则,又把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40件1254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1人,适用缓刑688人,免缓刑适用率54.9%;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单处罚金774人,占生效判决的61.7%。

三是依托“社会一条龙”扎实有效开展审判延伸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公益团体、基层组织建立联动机制,一方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轻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防止再犯;另一方面,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视情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一对一帮教等措施,体现关怀保护,形成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扶苗式”涉少司法模式。“时代先锋”詹红荔总结提炼的少年审判“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南平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行。2022年,南平市两级法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件93人,分别同比下降48%和72%。

充分整合自身资源,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少年家事审判协同发展路径日臻完善成型

一是构建形成全省三级法院“一体化”全覆盖的少年法庭工作格局。福建高院专门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省94个中级、基层法院全部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在少年审判架构上实现了政法机关工作对口、社会团体联系对口、上下级法院审判对口。建立未成年人审判人才库,积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人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目前,全省法院专门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人员857人,其中员额法官400人,法官助理158人,书记员257人,其他工作人员42人。

二是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改革不断深化。在融合改革全面推开后,进一步推行综合审判改革,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少年审判范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分配制度,实行涉未成年人案件相对集中办理,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由少年法庭执行更为适宜的案件也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实现家事纠纷在“家”处理。2022年,全省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等刑事案件504件661人,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4112件,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165件,未成年人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三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面落实。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全省法院秉持“家事纵有千千结,柔性审理也能解”的理念,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省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令等48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400余次。同时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82个。龙岩武平、泉州德化、平潭等地法院纷纷发出《民法典》实施后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受到群众普遍好评。三明中院、三明市妇联与尤溪法院、尤溪妇联共建的“家庭教育促进和修复体验中心”获评福建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全市11个基层法院的各类家庭教育平台,均被认定为“市家风家教示范基地”。


融入社会治理,注重形成合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一是以挂钩帮扶为载体,实现少年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将少年审判工作置于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和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全面推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挂钩联系点制度。福建高院连续13年定点挂钩联系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截至2023年4月,累计资助帮扶316人次,资助金额34万元。帮助16名无业青年找到工作,关爱对象中有12人考上大学,其中8人已就业。社区实现青少年“零犯罪”目标,辖区朝阳小学被中央三部委命名为“零犯罪”学校。针对帮扶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厦门地区关于规范儿童寄养的建议、泉州地区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漳州地区关于推进扶贫助学的建议等被当地部门采纳,转化为制度管理举措。

二是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仅2022年,全省法院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受众近20万人。特别是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不断深化院校共建,全省共有85个法院的834名法官(含法官助理)受聘担任82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其中中级法院院长1人,基层法院院长8人亲自担任法治副校长。“民法典—让宪法走进生活”“宪法宣传周 法律伴我行”“法院开放日—零距离感受司法”“为了明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欢迎。

三是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为引领,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南平市两级法院在詹红荔获评“时代先锋”称号十周年之际,依托少年法庭同步设立“詹红荔工作室”,让“詹红荔工作法”在新时代得到传承弘扬和深化拓展。福州中院与市妇联合力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茉莉姐姐”家事品牌,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为修复家庭关系带来希望。仙游法院在“反家暴联动”老品牌基础上,探索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心理疏导等新机制,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福鼎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运用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辅导员“三支队伍”,为被遗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司法帮扶,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目前,全省法院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9个,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27个。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省未保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等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好“四个点”、打好“组合拳”,用专业精神、法治力量、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以持续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改革为立足点,进一步推进少年法庭实质化运作和“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促进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以完善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为着力点,更加有效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最大限度激活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效能。三是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强调查研究,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等领域的司法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四是以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为关键点,深刻把握和总结少年审判工作规律,增强法治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

福建高院研究室副主任胡立峰发布福建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来源:福建法院网
责任编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