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梳理总结五年来全省毒品犯罪态势特点及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布首份禁毒工作白皮书和一批典型案例。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并简要介绍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福建法院
开展禁毒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持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省4件案件入选近四年全国法院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福建高院罗镇祥法官被授予福建省首届“最美禁毒人”称号。今年,福建高院在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聚焦主责主业
保持严惩毒品犯罪主基调
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立足审判职能,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明确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重拳打击团伙犯罪及再犯、累犯、职业毒贩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将打“源头性犯罪”与破“涉毒犯罪链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年来,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521人,重刑率达21.02%,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严格掌握毒品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2.81%,远低于其他犯罪,有力遏制了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
综合运用刑罚
提升打击毒品犯罪实效
针对涉麻黄碱类制毒物品犯罪高发的态势,我省法院在依法严惩的同时,还持续加大“打财断毒”力度,龙岩长汀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涉麻制毒案件涉案财物调查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案件关联资产查控、认定、执行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涉毒资产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财产分割难、执行难等问题。长汀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林某某等三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一案,侦、诉、审密切配合,立、审、执相互衔接,使得没收被告人财产1411万余元的判决短期内全部执行到位,得到了国家禁毒委通报表扬。2018年长汀县被国家禁毒委取消“重点关注”,戴了八年的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帽子”被彻底摘除。
强化规范指导
深入开展毒品犯罪调研
针对我省毒品犯罪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法定刑跨度大,各地刑罚把握不一问题,福建高院研究制定《关于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数量把握和刑罚适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毒品犯罪的刑罚量化标准,确保刑罚公正均衡。为有效规范和指引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工作,福建高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刑事案件类案证据册》,对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等七类常见毒品犯罪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进行“全流程”实战式指导,统一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夯实证据基础,提升办案质量。
加强普法宣教
深度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福建高院已将“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均向社会公众介绍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及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五年来福建高院共组织公开审理、集中宣判367件605人,发布22个典型案例。全省各中院、基层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发布禁毒白皮书7份,典型案例151个,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12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万余份,普法宣传受众25万人次。在做好宣教工作的同时,我省法院还注重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其中漳州中院和泉州晋江法院针对执业医师贩卖麻精药品的现象分别向当地卫健委提出清查整顿诊所、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司法建议,入选福建法院精品司法建议。
发布会上,福建高院刑一庭庭长陈捷、刑三庭庭长陈丰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