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苏醒,春启新篇。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为涉县重点企业案件提供“点对点”精准司法服务,再次从连城启程出发前往青岛开展跨省执行。两度跨越山海的异地执行,搭起了司法助企“连心桥”。
2021年,连城甲公司将青岛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两家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返还货款430余万元。判决胜诉后,乙公司一直未履行,甲公司便于2021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银行、证券等财产。
2022年初,连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次出发前往青岛,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乙公司故意利用其分公司对外经营,经营所得通过分公司名下账户进行交易,以一招“金蝉脱壳”规避执行。执行干警“见招拆招”,第一时间按法律规定追加乙公司的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迫于拒执罪的威慑,乙公司提出进行执行调解。经过甲、乙两公司的多次协商,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乙公司约定先行支付100万元,承诺剩余尾款将于2022年8月底还清并由丙公司对该笔债务进行担保。在乙公司履行了100万元后,甲公司向法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承诺支付尾款日到期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催促乙、丙公司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甲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追加丙公司为被执行人。
于是,今年3月,执行干警再次踏上跨省执行的路程。执行干警先找到被执行人,然而被执行人乙、丙公司对于法院的执行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见此,执行干警到青岛工商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查询,了解到丙公司作为国营老厂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名下现有厂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执行干警立即对该土地进行查封,并在丙公司厂房大门张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公告。
之后,执行干警到青岛两个基层法院了解被执行人乙、丙两个公司涉执案件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丙公司有实际履行能力,只是因旧厂房拆迁补偿方案没谈妥导致现金流紧张才无法近期履行。于是,执行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丙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释明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命线,希望丙公司可以借此次机会挽回自己企业的声誉。最终,在被执行人丙公司的厂房里,甲、乙、丙三家公司在法院的见证下重新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乙、丙公司承诺将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先行支付50万元,至年底付清所有剩余尾款。
至此,历经5天4夜,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多次沟通协调,这趟从山区小城到滨海城市的“执程”,在两次跨越山海后,取得圆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