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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及时兑现的学费
  发布时间:2023-09-04 15:34:55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及时帮我讨回钱,我女儿的学费已经有了着落,真的很感谢……”8月21日,在接到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法庭法官打来的回访电话时,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的当事人邹女士不停向法官道谢。不久前,她还在为女儿的学费发愁。

邹女士原在晋江某鞋业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今年4月,因工资没结算到位,邹女士与公司发生争议。该案经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某鞋业公司应支付邹女士剩余工资5162元。邹女士不服仲裁,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晋江法院陈埭法庭,请求被告某鞋业公司支付工资9000余元。

“法官,我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我现在急需这笔工资款来付孩子的学费,你们能尽快帮忙解决吗?”8月7日上午11时30分,邹女士走进陈埭法庭,向案件承办法官求助。

原来,邹女士家庭经济困难,眼看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开学时间一天天临近,急需钱支付学费,却不知案件进展,只好到法庭询问相关情况。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该案开庭时间已经安排在9月份,案件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可能影响到邹女士孩子的入学。

“群众事无小事!”该案涉及工人工资、学生学费的问题,了解相关情况之后,承办法官、书记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帮助群众化解“心间结”。

11时45分,承办法官直接当场拨通被告公司负责人电话。经过反复沟通,被告只同意调解付款以6000元结算,但原告觉得最低也得支付6500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临近12时,原告一方面不想再退让500元,另一方面又担心到下班时间没办法马上解决问题,情绪明显有点激动。为了不让原告再跑一趟,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原告情绪,一边忙着再次拨通被告公司电话,向其分析利弊,并告知邹女士家庭经济困难,正等着这笔款给孩子付学费。

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被告公司最终同意按照6500元结算,并说“我也知道法官不容易,下班了还在为我们加班加点”。原告听到电话那头被告同意按照6500结算并付款,眼眶红了,连连道谢。

挂完电话,承办法官没有急着下班,而是陪着原告等着被告打款,确认被告公司将款项支付到位后,才放心让原告离去。此时,时针已指向下午1时。

“谢谢陈埭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加班加点帮忙调解,当场拿到血汗钱,你们辛苦了,非常感谢!”邹女士走后,又向法官发来表示感谢的微信消息。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