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泰法院持续开展每周“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11月8日,长泰法院执行干警们下田入厂、进企到户,查封、扣押、拘传、调解等多措并举,掀起行动高潮。行动前,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凌汉到场动员部署,强调规范执行,做到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第一站下田入厂 上门拘传
迎着朝阳的曙光,执行行动小组先行赶到被执行人林某某的住处,发现林某某已不在家中,且电话拒不接听。附近的邻居反映其可能去了鱼塘,执行干警立即马不停蹄赶到其田间的鱼塘,发现被执行人已将鱼塘承租给别人,执行员当即向承租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后续租金提存至法院账户。
下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唐某某系某工厂员工,并承包该工厂食堂,但却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将子女送到高消费私立学校就读。执行行动小组赶到该工厂时,被执行人仍在食堂煮饭,执行干警当场告知其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法律后果,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罪预告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到期仍不履行的,将其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第二站联合执行 精准扣押
“你好,罪犯张某兴的车辆我们已扣押至停车场。” 收到交警执行联动传来的信息,执行干警又立即转战另一起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兴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六年四个月,人进了监狱,但罚金、违法所得仍逾二百多万未缴纳,执行干警查封了其名下车辆,但苦于车辆流动性大,无法实际扣押,执行干警将罪犯车辆信息及相关手续反馈至交警后,由交警卡口布控,对车辆进行扣押后移交执行,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拒不履行财产刑的思想,维护了刑罚的威严。
第三站进企到户 现场查封
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商品房,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行动中,执行员对两起名下有不动产的被执行人,分别是一家企业、一名个人,进行了现场查封,执行员将封条、公告在醒目处进行了张贴,并进行了现场调查。下一步,长泰法院将依法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集中行动期间,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5人,查封、扣押车辆2部,查封房产3处, 执结案件2起,达成执行和解案件3起,执行到位金额近10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实现集中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的效果。
长泰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将以周为单位常态化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