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泰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稳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取得良好成绩。
多措并举
在节能宣传上做“加法”
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多种渠道宣传节能减排,营造浓厚氛围,向干警和来访群众传播节能低碳理念,让节能意识深入人心。
融合优化
在能源消耗上做“减法”
坚持节约用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绿色出行、绿色采购。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保管、使用制度,统筹调剂物资管理;开展文明餐桌系列活动,推进光盘行动;加强水电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通过每月数据对比及时排查问题;组织开展“低碳日”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新采购的办公用品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办公设备能效标识均在3级以上。
强基固本
在节能管理上做“乘法”
院领导高度重视,研究通过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各项节能制度。强化用水用电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法院机关物业管理,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精准投
放在生活垃圾上做“除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干警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处置管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下一步,长泰法院将以此次获评“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契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推动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