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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做更加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
  发布时间:2024-03-04 16:44:49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认真听取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化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推动全省法院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出席会议并讲话。

“福建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生态司法、涉台司法、跨域诉讼等方面作了很多探索。审判工作是新闻‘富矿’,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努力推出一批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新闻宣传作品”“要着力增强政治‘三力’,践行新闻‘四力’,精心挖掘法院英模人物、先进典型,让先进典型焕发新的时代价值”“法院宣传工作主题要共情,创意要‘出圈’,沟通要常态”“要增进司法与媒体的互信互动。对老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案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写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确保法院宣传工作长流水、不断线”……

座谈会上,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社长蒋升阳,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社长江时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福建日报社社长陈辉宗,省广播影视集团董事长曾祥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福建总站党委副书记李宇飞,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社长徐德金,光明日报福建记者站站长高建进,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站长薛志伟,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站长胡美东,中国青年报福建记者站站长陈强,法治日报福建记者站站长吴亚东先后发言。大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并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畅所欲言、出谋划策。

“今天的座谈会,既是一次工作通报会,也是一次意见交流会。大家围绕法院工作,特别是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多金点子、好对策。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吸纳转化,融入日常工作抓好落实。”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金银墙对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宣传报道福建法院工作,生动讲述司法为民好故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闻媒体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是党的政策理论的宣传者,也是群众呼声的表达者,在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唱响公平正义主旋律,绘就法治建设“同心圆”,让更多法院好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就深化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互动,金银墙表示要携手共学,做更加有根有魂的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福建重大而独特的优势,共同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篇”“福建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阵地,把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安全关。要携手共创,做更加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共同传承弘扬好“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重要理念和科学方法,进一步践行新闻“四力”,把目光更多聚焦基层一线,将镜头、笔触和话筒对准到百姓身边事、身边案,多推出“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优秀作品,让公平正义更加可知可感。要携手共研,做更加有力有效的法治宣传。共同深入发掘司法审判“富矿”,做优重大选题,做精重要案件,做强重点宣传,做深系列宣传,提高闽法品牌、闽法声音的传播力影响力,用生动的案例、专业的释法、权威的解读,传递法治“烟火气”。要携手共进,做更加有品有质的法治宣传。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时代特性、法院特点、福建特色,聚焦政治建设、生态司法、涉台审判、暖企安商、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深化选题策划、内容供给、形式创新等方面的融合联动,推动品质升级,拓展传播渠道,凝聚宣传舆论工作强大合力,为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代表李式耀、黄蕾应邀参会并发言。他们建议:全省法院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受众思维,推进融媒产品形式与内容的创新,注重法媒互动,做强亮点宣传,持续推动法院宣传与文艺创作的深度融合,以更加生动形象的精品力作传递法治的温度与力量。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主持座谈会,并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全省法院主要亮点工作情况。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以及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福建高院
责任编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