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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长泰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6 09:00:39 打印 字号: | |

古语有云:“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为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商户诚信经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时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长泰法院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致力通过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法宣形式,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为广大消费者构建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

送法进企业

3月12日,长泰法院联合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福建省凯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消费维权与食品安全进企业”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民庭庭长黄丽新一行人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项目进展状况,结合审判工作经验,围绕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以案释法,就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法律上的防范对策和建议。同时,积极征求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企业负责人对法院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不断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送法进街头

3月13日,长泰法院前往长泰区小商品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深入沿街商铺开展上门普法,向商户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商家依法、诚信经营,群众自觉抵制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了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经营的浓厚氛围。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周边商贩、商户的诚信经营意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活动受到来往群众的好评和肯定。

送法进景区

3月14日,长泰法院民庭干警深入辖区旅游景区,围绕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热情地向过往游客发放宣传资料并细致地向群众讲解《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干警们结合旅游常见的消费陷阱和预防措施,就现场群众提出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给老人们讲解近期不法商家使用鸡蛋、食盐、菜篮等诱骗老年人消费的案例,讲解内容贴近生活,语言通俗易懂,提醒老人们合理消费、科学消费。并列举实际案例为群众介绍了相关维权及立案诉讼流程。

面对面普法宣传

3月15日,长泰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长泰法院干警向过往居民发放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理性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的“买到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以案释法提醒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取得良好效果。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长泰法院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辖区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同时,教育引导辖区商户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