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生态日的到来,长泰法院开展生态司法巡航系列活动。8月8日,长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小兰带队走进岩溪国有林场,开启活动序章,就长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基地优化及生态损害赔偿金进一步拓展与高效使用等问题进行调研,旨在推动异地修复模式常态化、实效化运作。
座谈会上,国营岩溪林场场长汤建福向蔡小兰院长一行介绍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表示岩溪林场对于该笔资金的使用一直秉承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特定的示范林使用,并做好专项资金登记,做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有迹可循。
双方对于下一步工作内容达成三点共识:一要增强创新意识,创新碳汇司法保护林制度,集中管理,着力发挥司法保护林的品牌效应;二要深化互助合作,加强协同联动,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基地的优化工作;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促使生态环境破坏者向绿水青山守护者转变。